│燉羊膝│盧小露│ 20190509 (6/100)

回顧過去這兩周,為了拿到學校餐廳實習學分,我已經燉了200份的羊膝了。羊膝(lamb shank)其實是指羊膝蓋以下的小腿肉。澳洲餐廳總是會依季節改菜單,冬天南半球居民吃燉羊膝。由於我工作的餐廳去年冬天曾販售過此菜,因此我一直很想從頭到尾做過一次燉羊膝。

我和我的韓國組員幾乎先是每天將30份的羊腿去掉肥肉與筋條,確保客人食用過程順暢無須剔除難嚥的部分。一個人剔除肥肉筋條同時,另一個人開始切洋蔥、蘿蔔、芹菜並用大火快炒,倒入前天已經熬好的牛骨高湯、碎番茄與紅酒開始熬煮燉羊膝所需要的醬汁。有別於其他料理,不知為何我特別喜歡燉百人份的羊膝,明明要處理最多食材又最費工,偏偏我主動向我的Chef兼講師提了這個構想,忙死自己跟我的組員。Function Day周三組員們不需要進廚房,我必須自己獨立作業,從出菜前的食材準備到親上火線出菜,兩個小時內出了40份羊腿,晚上十點多回家整個人已是虛脫。

喜歡做大菜,大概是小時候愛吃露天辦桌影響所致,人聲鼎沸外加大型卡拉OK舞台,五十公尺外的露天廚房,簡直以天地為家。明明喜歡自己一個人的我,又喜歡喧嘩吵鬧煮飯Party,明明生性懶惰可以賴床或賴在電腦桌前好幾個小時宅青,卻又可以卯起勁做上百人份的燉羊膝。我想我喜歡以煮飯為業,是因為在短短時間逼迫自己必須交出成績,這種時間壓力下必須交出成果的工作類型,確實比以前寫碩士論文、寫文章賺微薄稿費或在辦公桌上著墨構思,都還要來的有效率。當然,我也不是效率導向型的功利主義者,純粹只是想讓自己有更多時間懶散玩手遊看書聽音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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